法律咨询

合作商会走访常务副会长企业—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2024-11-04 09:06:59

合作商会走访常务副会长企业—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10月25日下午,武清区工商联专职副主席洛松陈列,原武清区文旅局副局长、商会顾问李兴林,合作商会会长朱书广,合作商会顾问乔福成,合作商会常务副会长兼副秘书长王芙蓉,合作商会常务副会长兼副秘书长王大为,合作商会会员企业家代表夏宝峰、周伟、陈召川、周亿、朱海涛、范晓虎等人一行参访合作商会常务副会长企业—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李新华,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合作商会常务副会长胥童祥,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春卉,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天津东方(滨海)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常嘉豪,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金,资深律师刘金非对本次我会出席的领导以及参会人员表示诚挚欢迎并向各位领导介绍办公环境 。合作商会走访常务副会长企业—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李新华首先与活动来宾一起参观了律所党建室、律师工作区、模拟法庭、行政办公区、所史馆、心理咨询室、健身房等区域。在参观过程中,李新华主任详细讲解了律所三十余年的发展历程和价值理念,对律所人才培养、文化建设和发展愿景等进行了系统介绍。

随后座谈会在20层会议厅进行,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合作商会常务副会长胥童祥,合作商会常务副会长兼副秘书长王芙蓉分别介绍了双方成员。

合作商会会长朱书广表示来访东方律所感受到了律所的规范化专业化,对本次的交流活动也充满了期待。朱书广会长将商会的办会理念、会员权益做了详细的讲解,同时希望通过本次交流,能够与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开展进一步交流合作,为商会与会员企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合作商会常务副会长胥童祥律师代表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以“法律服务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为内容进行发言,胥律师将律所的专业化水平、服务优势做了整体介绍,并结合商会以及会员企业群体特点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合作建议,得到在场人员一致认可。

合作商会走访常务副会长企业—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合作商会走访常务副会长企业—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最后,合作商会与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进行了隆重的签约仪式。双方代表在仪式上签署了合作协议,明确了未来在法律服务领域的合作方向和领域。此次签约不仅是对双方过去合作的肯定,更是对未来合作前景的美好展望。

通过商会与律所的紧密合作,不仅彰显了双方对法律服务行业发展的深刻洞察,也体现了对会员企业法律需求的高度关注与积极回应。合作商会作为连接政府与企业的桥梁,一直致力于为会员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与支持。而东方律师事务所,则以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知识产权保护、企业合规、争议解决等多个领域有着卓越的能力。此次合作,将双方的优势资源有效整合,为会员企业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我们相信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商会企业将更加合规、稳健地发展,同时也会为东方律师事务所带来更多的业务机会和合作伙伴。让我们携手并进,共创美好未来~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天津市武清区京福公路香墅里综合楼二层

邮箱:wqqqyjsh@163.com

电话:13388085378、18102190182

扫码关注

© 天津市武清区企业家合作商会 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津ICP备2024016761号-1